谷歌方面同时表示,本周五将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进行第二轮的会谈。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从中国作家协会获悉,11月18日,作家协会也将针对谷歌事件,联合各地作家协会发表版权声明,呼吁广大作家维护自己的权益。
和解协议适用范围缩小
记者从谷歌提供的新和解协议中发现,协议主要修订方面包括:国际适用范围、无人声明版权著作、将和解协议涉及图书转售给第三方、访问模式和定价与非歧视条款。
“和解协议最大修订部分,是适用范围的缩小”,谷歌全球研发总监丹尼尔表示,此次谷歌提交的修订版和解协议主要针对美英澳加四国。不过,在美国进行版权登记的中国书籍,也将适用于和解协议。
对此,文著协副总干事张洪波(博客)表示,“至于谷歌所提到的在美国版权局的中国书籍要适用和解协议,我们也将在第二次会谈时提出,希望谷歌对此作出解释。”
据了解,谷歌为了排除有关和解协议的争论核心,对于那些无法查找版权持有人的图书 (孤儿图书),谷歌等将任命一家外部独立机构专门负责处理此事。这部分书籍收入分成的有效时间由5年延长至10年。
根据修订版协议,谷歌和图书版权登记处未来可能同意的其他访问模式已被缩减。版权所有人也可选择改变或取消谷歌显示其图书的相关限制,如对用户能够打印的图书页数的限制等。
修订版和解协议还解释了谷歌算法如何为图书制定一个有竞争力的价格。此外,修订版和解协议还删除了适用于登记处办理无人声明版权著作许可的非歧视条款(通常称为“最惠国”条款)。登记处可自行向第三方提供许可,而无需向谷歌提供同样的条件。
据记者了解,按照美国的法律流程,美国司法部需在明年2月4日之前表态,是否决定批准该协议,而根据安排,有关此次和解协议的听证会将于明年2月18日举行。
谷歌尚未提供扫描清单
针对此前文著协提出的“未经作家同意扫描图书已经构成侵权”,丹尼尔表示:谷歌只是用于书籍的标注和搜索,这是合法的,所以仍会继续扫描。“如果有被扫描的书籍作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扫描的话,可以向谷歌提出来,我们会停止这样的做法。”
对此,张洪波表示,按照国际惯例,数字图书馆扫描收录的基本原则是“先授权后使用”,而不是让权利人自己去维护权益。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张平认为,谷歌的说法有些牵强,针对复制权的问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判断,提供摘要是否“合理使用”还需要看摘要是否为作品核心的部分和实质的部分。
“关键要看提供摘要的内容是否为作品的核心实质部分,如果出版社同作者没有有关电子版的授权,那么这种扫描行为就构成侵权。”张平表示。
张洪波告诉记者,上次会谈之后,谷歌方面承诺将给文著协提供一份中国作家图书扫描清单,但一直没有下文;谷歌方面则表示,美国作家协会并未让谷歌提供扫描清单。
“只有明确了到底有多少作品,才好谈判并提出具体主张。”张洪波记者,摸清中国作家作品被谷歌扫描收录的全部情况,也是第二轮谈判的重点。
质疑声依然存在
虽然谷歌已经修改了和解协议,做出了一些“让步”,但是质疑的声音却没有消失。针对这一修改后的协议,开放图书联盟发布声明,指出新协议并未做出根本性修订,协议各方仍然企图在数字图书领域建立垄断机制。
开放图书联盟是一个由图书管理者、法律专家、作家、出版商和亚马逊、微软、雅虎等科技公司组成的联盟,旨在反对谷歌与出版商和图书作者达成的图书和解协议。
开放图书联盟联合主席彼得·布兰特利表示:“我们对这份新协议进行初步审查后发现,谷歌及其伙伴仍在玩障眼法;从根本上讲,这一和解协议仍是为谷歌及其伙伴的商业利益服务。在提议做出的修订中,没有任何一处解决了美国司法部和其他批评方指出的侵犯公众利益的根本性问题。”
开放图书联盟对成员反对谷歌和解协议的意见进行了总结,并表示该协议有可能垄断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数据库的接入、发布;限制作家的选择余地;剥夺作家的个人合约选择权;危害图书馆预算和赞助商隐私等。
据了解,开放图书联盟目前正在对新和解协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将在随后做出更多反馈。
此前,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文化、教育部门所属图书馆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图书馆不得擅自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外界普遍认为这一规定直指谷歌图书,不过谷歌方面称,谷歌一直在跟国家版权局进行沟通,希望进一步了解主管机关相应的希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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